市气象局设5个职能处(室):
1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机要 、保密、目标管理、宣传报道 、档案、信访、办公自动化维护、会议安排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 、报告、总结、计划 、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督办等;组织发布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行业信息;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对外接待 、文印、收发等工作。
2、政策法规科 、防雷减灾办公室
组织、协调和管理本行政区域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学习 、宣传、普及法律法规;负责气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县级雷电监测预警业务的指导;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施放气球的组织管理、资质初审和政策指导;归口管理气象事业结构调整工作 。
3、业务科技科(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行政区域内监测站网 、气象信息网络发展规划、计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负责气象监测、信息网络 、技术装备与保障系统运行的监督、检查、指导等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监测网络 、科技减灾业务现代化建设的组织管理。负责气象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负责气象预报、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承担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和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服务的协调和组织管理;负责灾情调查 、评估业务管理和灾害性天气联防的组织协调;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的管理。
4、计划财务科(结算中心)
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 、协调、落实建立健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负责本地区气象部门综合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管理 、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国有资产 、政府采购、财务统计、审计等管理工作;承担各项经费的调控和监督管理;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的协调和管理 。
5 、人事教育科
负责市气象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机构编制、劳动工资 、奖惩、录用调配、人才交流 、人事代理、人事人才统计、人力资源开发应用、社会保障 、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事业单位登记等管理工作;承担机构改革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担纪检 、监察 ,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及党务等管理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会、共青团 、妇女等方面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湖北气象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组织协调全局工作和会议安排、接待;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 、文秘、机要、保密 、宣传、档案、信访、外事 、办公自动化、文印、收发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 、报告、总结、计划 、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负责本单位的财务 、国有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工作,检查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编制年度经费预 、决算;负责本单位考勤、车辆、水电、房地产 、计生、创卫、创安等行政后勤工作;福州市气象财务核算中心挂靠该处 。
业务科技处:负责气象综合观测 、信息网络和技术装备保障、预报预测、公共气象和专业气象服务 、气象科技、人工影响天气管理等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测网络业务、气象预报和服务业务发展规划和计划及现代化建设;负责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的技术把关工作;管理气象信息发布;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 、突发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气候资源开发和保护、生态与农业气象的规划实施 、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履行福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职责。
人事教育处(监察审计处、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气象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 、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励 、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的监察 、审计、党风廉政建设、违纪案件的查处等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方面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福州市防雷办公室):负责政策法规管理 、行业管理、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草拟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和管理气象行政执法 ,承担气象行政复议 、应诉、处罚听证、相关气象行政许可等工作,组织学习、宣传 、普及法律法规;负责气象行业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科技服务的宏观协调和政策指导;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
2.直属事业单位:福州市气象台(福州市海洋气象台):牵头承担市级短时、长中短期天气业务、灾害性天气的决策气象服务 、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有关基础预报产品制作工作 。负责雷电预警和发布业务;牵头组织气象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气象服务业务;开展海洋、交通、城市 、地质灾害气象条件等气象预报预警服务;承担全市气象灾害及相关灾害的收集上报、灾害评估等工作;研究开发预报技术方法等。
福州市信息网络与装备保障中心:负责本辖区气象信息网络软硬件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负责市级气象信息的收集 、处理和存储;实时监测本辖区上行的气象信息、产品情况;负责本辖区传输时效、质量的分析,配合省气象信息中心进行省市通信网络系统运行维护。承担本辖区内综合观测系统设备保障;按照综合观测设备的业务规范 ,做好日常巡检 、维护和维修任务;负责本辖区区域站设备的标定;负责本辖区内的业务系统防雷等保障;负责本辖区综合观测系统技术装备的计划、供应、仓储和调配 。
福州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福州市专业气象台):牵头承担市级科技服务工作。对气象预报预测评估产品进行再加工和包装,开展农业、林业 、海洋、交通、旅游 、医疗健康、电力、体育等相关的专业气象预报服务;开展电话 、短信、网络、报纸等媒体的气象信息服务,开发研究气象科技服务新产品,开拓气象科技服务新领域。
福州市防雷中心:牵头承担市级雷电业务 ,负责组织福州市雷电灾害的鉴定与评估 、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负责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 、爆炸危险环境等建设项目雷击风险评估;负责福州市防雷装置检测、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开展雷电防护技术服务和防雷技术开发研究工作 。
福州农业气象试验站:规范开展农业气象观测、作物和物侯观测,及时编发各类观测电报;根据本市农业和天气、气候特点,开展农业气象服务技术和实用技术开发 、试验、示范;承担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农业气象技术开发和试验任务。制作并向市政府和其他用户提供作物生育期农业气象灾害、作物病虫害发生气象条件 、主要作物产量预报等农业气象情报预报服务产品。调查、收集和评估农业气象情报预报服务和农业气象实用技术应用的效益 。
3.县(市)气象局(站):
福州市设8个县(市)气象局(站) ,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其中平潭为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闽侯、长乐 、福清、连江、罗源 、永泰、闽清为国家一般气象观测站,设置在县级行政区域的国家气象观测站与所在行政区域的县级气象局实行局、站合一。
主要职能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划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
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 、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 、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
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 、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县(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
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工作;草拟综合性工作计划、报告 、总结、制度,并负责督查督办;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 、文秘、机要、保密、宣传 、档案、信访、外事 、办公自动化、机关财务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发布全省气象行业重要信息;负责全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气象科普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负责组织湖北气象年鉴、史志等编制工作;归口管理全省气象部门安全生产 、综合治理等工作。
主 任:吴恒乐
二、应急与减灾处(长江流域气象中心办公室、长江流域气象业务服务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代表省局参与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及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管理 、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气象科技服务业务技术和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组织服务效益和满意度评估;指导气象信息员防灾减灾工作 。负责长江流域气象中心和华中区域气象中心日常工作。
处 长:王 丽
三、观测与网络处
负责全省综合气象观测业务的管理;负责组织全省综合气象观测站网 、信息网络和大型气象技术装备的规划布局;负责全省气象装备技术保障业务管理;负责全省气象通信网络的管理;负责无线电频率管理;负责气象技术档案和气象资料的管理。
处 长:杨志彪
四、科技与预报处(气候变化处)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省气象预报预测业务和气象科技发展规划;负责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业务和气候业务的管理;负责全省气象预报 、预警及预警信号制作和发布的管理工作;负责气象科研工作的管理;负责组织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组织协调气候变化科学相关工作 。
处 长:何志学
五、计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全省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全省气象部门规划 、计划、重大项目、基本建设 、国有资产、房改、政府采购 、气象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和综合统计等;负责组织、协调 、落实建立健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承担中央、地方、科技服务等各类经费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省局直属单位所属公司(企业)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处长:吴义城
六、人事处
拟定全省气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局党组管理干部的管理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省气象系统机构编制 、录用调配、劳动工资、社会保障 、科技人才、培训、奖惩 、人事档案和公务员等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统计工作。
处 长:匡如献
七、政策法规处
负责拟订省级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协调气象行业管理和气象社会管理;负责全省气象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的监督管理以及普法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全省防雷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气象科技服务发展和政策研究 、指导、咨询 。
处 长:陈少平
八、监察审计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全省气象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协助省局党组抓好全省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省局党组管理干部实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负责信访举报查处工作。
处 长:胡国超
九 、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负责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 、统战、侨务等工作;指导全省气象部门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主 任:丁俊锋
十、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负责省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工作;指导全省气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
主 任:许维海
十一 、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指导,履行全省人工影响天气行业管理职责 ,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计划、组织协调和安全管理;负责飞机人工增雨作业的协调组织,实施飞机人工增雨作业等。
常务副主任:唐仁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