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天居家健康监测”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 、2、3、5 、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 。
二、所有来(返)长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长。入(返)长后实行3天2检,即抵长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入(返)长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来自外溢风险高的地区的入(返)长人员在完成三天两检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来自没有社区传播地区的入(返)长人员,完成三天两检前,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原则上不能参加聚集活动。
三、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 、2、3、5和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四 、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和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 ,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五、出现社区传播疫情 、外溢疫情的区县或多起、较大范围社区传播疫情的市旅居史人员:
1.近7天以来,疫情发生地出现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基于疫情输入风险研判结果 ,对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流入人员,采取7天隔离医学观察 。在第1、2 、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对近7天以来,有尚未实施大范围管控措施 ,但经研判有社区传播县区旅居史者,采取3天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 、孙明老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以下地区全域或部分区域有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西藏自治区全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域 ,内蒙古自治区全域,甘肃省全域,青海省全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揭阳市 ,四川省南充市 、广元市,湖北省武汉市、宜昌市、荆门市,山西省运城市 、太原市、大同市、晋中市 ,河南省郑州市,重庆市,安徽省合肥市 ,陕西省西安市 、汉中市、咸阳市、宝鸡市,北京市,黑龙江省黑河市 、绥化市,浙江省嘉兴市 ,山东省枣庄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徐州市,江西省新余市、抚州市 ,天津市,福建省福州市 、莆田市、泉州市、南平市,湖南省邵阳市 、怀化市 。具体防疫措施请咨询各槐迹级防疫咨询电话。
4.离开相关区域入长之后未超过7天者 ,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健康管理至入长之后7天为止,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离开相关区域入长之后超过7天者 ,对本人和共同居住人员实行1次核酸检测。
六、外省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本省外市州入(返)长人员需提前1天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单位进行报备,建议使用“我的长沙 ”APP及微信小程序“来长登记”或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完成申报,也可通过电话则升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备 。
七、特别提醒: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 ,旅客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 、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入住宾馆 、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及经营性密闭场所时,主动配合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